索 引 号 | 11370800004230559Q/2022-025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中国体彩网app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7-21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问:出台《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有什么政策背景?
答:1月27日,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等文件规定,印发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56号),决定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施行差别化价格政策,对差别化用电政策进行明确,并要求有价格管理权限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差别化用水、用气价格政策。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通知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实际起草了《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5月24日书面征求了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华润燃气、山东公用等7个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其中,市财政局有意见,其他部门(单位)均无意见,经研究,采纳市财政局意见并对《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14日-6月22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未收到针对《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内容的意见建议。
问:出台《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56号)等文件规定,制定《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问:《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通知》共包括四部分内容。
1、差别化用电价格政策。执行鲁发改价格〔2022〕56号规定的加价标准,对全市“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列入D类(限制发展类,下同)企业用电,实行年度递增加价政策。即:第一年列入D类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含税,含市场化交易电量,下同);连续两年列入D类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1元;连续三年及以上列入D类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15元。企业同时执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或阶梯电价的,按最高加价标准政策执行,不再重复加价。
2、差别化用水价格政策。对市城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列入D类企业用水,实行年度递增加价政策。即:第一年列入D类的,在现行基本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5元;连续两年列入D类的,在现行基本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1元;连续三年及以上列为D类的,在现行基本水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1.5元。对用水量超过核定用水计划的,按照我市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有关政策执行。
3、差别化用气价格政策。对市城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列入D类企业用气,实行年度递增加价政策。即:第一年列入D类的,在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3元;连续两年列入D类的,在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6元;连续三年及以上列为D类的,在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9元。
4、其他事项。差别化价格政策以年度为周期,由供电、供水、供气企业执行并及时上交同级财政。本通知所指的市城区包括任城区、中国体彩网app高新区、太白湖新区、中国体彩网app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余县(市、区)可参照执行。其他县(市、区)D类企业执行差别化用水、用气价格政策的具体加价标准、执行程序等,由所在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制定。
本通知自2022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23日。《中国体彩网app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0〕203号)同时废止。
联系人:张丽莎 联系人电话:2967023
文章链接:济发改价格〔2022〕223号 中国体彩网app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