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分享

1. 对内河集装箱运输船舶和新能源船舶实施优先过闸,提高通行效率,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关于印发2023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218号)

政策类型:企业申报类

政策支持范围:通过微山船闸、韩庄船闸的集装箱船舶和绿色能源船舶。

所需申领材料:集装箱船舶: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应标注为集装箱船;船舶主尺度符合《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第2部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GB38030.2-2019)的要求;船舶标志、标识规范清晰;符合《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规定;文明守信,无不良过闸记录。绿色能源船舶: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应标注有天然气燃料动力的货船;船舶主尺度符合《内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第2部分:京杭运河、淮河水系》(GB38030.2-2019)的要求;船员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内河液化气燃料动力装置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船舶标志、标识规范清晰;符合《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规定;LNG船舶所属企业一年内应有良好的船舶安全营运记录;文明守信,无不良过闸记录。

具体办理流程:船舶报到;运调系统自动确认船舶到达;船舶缴费;船舶提出优先过闸申请;船闸运行单位审核确认;对符合优先过闸条件船舶提前20个登记号调度过闸;船闸运行单位实施提放操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科室:水运科

人:陈永刚

联系电话:

韩庄船闸上游远调站:13258035662

韩庄船闸下游远调站:13258037662

微山船闸上游远调站17853772708

微山船闸下游远调站:17853772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