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二批)涉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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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11—12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支持范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及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上述五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具体办理流程:纳税人自行申报、自主享受。适用1号公告规定的加计抵减政策,仅需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一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其中,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需提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咨询联系电话:市税务局0537-2978959

2. 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鼓励各市加大利率优惠力度,提供信用授信、提高授信额度和无还本续贷等差异化支持。

政策支持范围: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重点面向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主要用于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

具体办理流程:经办银行为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开展资格审核。

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当地中国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填写《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核。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其中,对已纳入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的企业,由经办银行提供免申服务。对未纳入名单的申请企业,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企业吸纳带动就业情况,重点核实吸纳就业人数、稳岗情况、近2年缴纳社保人数及社保缴费金额等情况,核实无误后推至经办银行。银行审查。经办银行对申请企业进行贷款资格审查,按照中国银行有关规定独立审贷、自主贷款。对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由经办银行及时通知申请企业。贷后管理。经办银行按规定开展贷后检查、监测预警等,确保信贷资金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协助经办银行核实企业在贷款期内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定期评估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推荐企业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动态退出。

咨询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537-2343234;中行市行营业部0537-2609687、市行普惠部0537-2600959

3. 降低企业办电成本,全省小微企业申请160千瓦及以下用电报装的,由供电企业负责公共电网至用户电能表的全部投资。推进供电服务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房产管理系统与供电系统数据互联互通,常态化实施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

政策支持范围:报装容量在160kVA以下的小微企业。办理不动产过户的电力客户。

具体办理流程:通过网上国网APP或到市供电营业厅申请;市供电部门客户经理在现场勘察后,答复接入供电方案。在办理不动产过户时,告知需办理电力用户过户,并告知用电户号即可;市供电部门客户经理确认后,完成过户流程。

咨询联系电话:中国体彩网app市供电营业厅0537-8395598

4. 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加快2023年提前下达的2184亿元专项债券发行,力争上半年全部使用完毕。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煤炭储备设施、抽水蓄能电站、深远海风电、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等领域项目谋划储备,新增支持煤炭储备、新能源以及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优质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

政策支持范围:申报主体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申报项目必须兼具收益性、资本性、公益性,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含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应当有一定收益且融资收益能够实现平衡。申报项目应同步在发改部门《国家重大项目库》和财政部门《政府债务信息系统》录入基础信息,并报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批准。申报项目应前置审批手续完备齐全,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确保专项债券发行后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具体办理流程:项目单位向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申报拟发债项目。主管部门向发改部门、财政部门提交发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同步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政府债务信息系统》,并逐级呈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省级债券额度下达后,项目单位结合年度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通过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发改部门提交债券需求申请,财政部门、发改部门汇总分析拟定债券分配方案,呈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后,纳入《政府债务信息系统》债券发行库。

咨询联系电话:市发展改革委0537-2967935;市财政局0537-2606069

5. 开展技改提级行动,筛选实施1200个重大技改项目,统筹不少于5亿元资金,创新实施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股权投资、技改专项贷等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技改投入。

政策支持范围:纳入省2023年企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导向目录的项目。

具体办理流程:待省下发技术改造设备奖补、股权投资、技改专项贷正式申报通知后,根据通知要求,企业申报县(市、区)工信部门初审市工信局审核上报省工信厅组织评审。

咨询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37-2967466

6. 加力实施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对新开工项目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择优落实前期工作经费,最大限度压减手续办理时限;支持公路、铁路、城建、水利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

政策支持范围:对新开工项目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立项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支持公路、铁路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在投资回报机制明确、收益可靠、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等文件要求,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

具体办理流程:对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条件且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审批事项做出书面承诺,审批单位经综合研判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建设单位提交资本金落实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机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对建设资金的审计意见。

咨询联系电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0537-2362201;市财政局0537-2606069;市交通运输局0537-2357178

7. 加快推进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推动具备条件的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应开尽开、能开快开,推动更多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纳入国家新增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全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保障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全年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1000万千瓦。

政策支持范围:中国体彩网app市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项目。

具体办理流程:省统一规划,市县组织推进,企业落地实施。

咨询联系电话:市能源局0537-3991617

8.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预支新增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在国家明确2023年度新增用地指标配置规则前,对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可预支指标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预支数量不作限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年底前统一核算。

政策支持范围:在符合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符合建设用地标准的前提下,对亟需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投资到位、拿地即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

具体办理流程:县级政府(管委会)编制省市级重点项目新增指标配置方案,对于方案内亟需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民生工程和重点产业项目,项目单位可向当地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需求,并提供项目立项、可研报告、拟建位置等相关材料。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对项目拟选位置是否符合三区三线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是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是否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是否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是否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等内容进行落地审查,符合要求的报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查。落地审查通过后,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用地报件,材料齐全后报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市政府签批。报件批准后,在山东省建设用地备案系统和自然资源部备案系统完成建设用地备案,

落实新增指标。

咨询联系电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37-2343055

9. 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报批奖励,2023年获得用地批复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对合规新增建设用地,省级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奖励,其中获国务院批复的奖励10%,获省政府批复的奖励5%,指标直接奖励到项目所在县(市、区)。

政策支持范围:2023年获得用地批复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合规新增建设用地部分。

具体办理流程:项目单位向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需求,提供项目立项、可研报告、拟建位置、矿产压覆等相关材料。县级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项目单位组织建设用地报件,材料齐全后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逐级报县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同意后,根据审批权限,报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对合规新增建设用地部分,省级给予一定比例的用地指标奖励,其中获国务院批复的奖励10%,获省政府批复的奖励5%,指标直接奖励到项目所在县(市、区)。

咨询联系电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37-2343055

10. 加大境外展会支持力度,安排展会项目130个左右,对年内主办类展会和各市组织的重点类展会展位费给予80%补贴,助力企业抢订单拓市场。

政策支持范围:年内主办类展会和参加重点类境外展会的

外贸企业。

具体办理流程:市商务局发布申报通知,县市区商务部门组织申报并初步审核,经第三方审核后,确定支持方案。

咨询联系电话:市商务局0537-2312057

11. 筹备办好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港澳山东周等重大活动,加强产业链招商和市场化招商,招引一批重点外资项目落地。鼓励存量外资企业增资扩股,对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金融业、类金融业及两高项目),支持各地按投向实际生产经营的外资使用金额给予奖励。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突破1亿元的产业链重大外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政策支持范围:增资扩股的外资企业和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突破1亿元的产业链重大外资企业。

具体办理流程:省级奖励省商务厅发布申报通知,市商务局组织各县市区申报。市级奖励由市商务局发布申报通知,各县市区组织相关企业申报政策。

咨询联系电话:市商务局0537-2323014;市财政局0537-2606278

12. 设立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高端化工等重点领域,对2023年一季度新增工业产值超过3亿元、增速不低于15%的,在一季度末按产值规模、增速等指标复合计算前100名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在此基础上全年产值累计增速不低于10%且新增纳税不低于500万元的工业企业,分档给予单户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企业产值以统计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政策支持范围:全部规上工业企业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每月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填报数据,统计部门核定后,筛选出2023年一季度新增工业产值超过3亿元、增速不低于15%的前100名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在此基础上全年产值累计增速不低于10%且新增纳税不低于500万元的工业企业,分档给予单户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咨询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37-2316643;市财政局0537-2606208

13. 坚持严控两高、优化其他,进一步提高两高项目管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将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将铸造用生铁从钢铁行业调出单列;对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心设备拆除新建、产能整合、搬迁入园、易地搬迁)实行市级指导、省级报备制度。

政策支持范围: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心设备拆除新建、产能整合、搬迁入园、

易地搬迁)。

具体办理流程:沥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调出两高项目范围,不再按两高项目进行管理,无需申请。对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包括核心设备拆除新建、产能整合、搬迁入园、易地搬迁),实行市级指导、省级报备制度。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窗口指导意见,项目所在地投资审批部门予以立项。立项情况通过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等方式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备案。窗口指导重点评估内容:项目是否符合相关产业布局和规划要求;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对能耗双控、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和碳达峰碳中和的影响;项目建设对产业发展、产业安全、产业生态的影响。窗口指导程序: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县发展改革部门将有关材料提报市发展改革委工业科,市发展改革委在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出具窗口指导意见,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根据窗口指导意见依法依规办理立项手续。窗口指导报送材料:项目所在县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窗口指导请示文件;项目建设方案;企业不增加产能、能耗、煤耗、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的承诺。

咨询联系电话:市发展改革委0537-234849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537-2967466